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建议出台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贷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对涉及人民银行职责的相关内容函复如下: 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应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存款利率,加强利率监测和管理,通过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成本带动贷款利率下降。在各项货币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全疆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行。 (二)健全完善抵押担保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积极性。多方合力,充分发挥“4321”政银担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合理分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搭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盘活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增信小微企业融资,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拓宽农村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物。 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下一步措施 (一)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发挥政策工具的信贷结构调整功能,对符合再贷款和再贴现发放条件的金融机构,以质押方式,按照满足实需原则,对中小企业贷款占比高、增长快的机构优先满足;加大优惠存款准备金和宏观审慎政策宣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在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前提下,引导企业贷款利率下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强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及担保实力,进一步落实好“4321”优惠政策。针对中小微企业、纺织服装、文化创意等产业,建立专项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或引导基金,完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三)持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统筹安排,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整合、共享,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奠定基础。继续推动辖区核心大企业、法人金融机构带动供应链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升平台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切实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