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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的通知(乌银发[2018]20号)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的通知

乌鲁木齐银行,新疆银行,天山农村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银发〔2017〕222号)要求,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乌鲁木齐银行、新疆银行和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等三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季开展宏观审慎评估(MPA),并分别对三家机构2017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量占本机构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比例和2017年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本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例达标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政策考核和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按照政策规定,适用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的金融机构应同时满足两个标准:一是符合宏观审慎经营标准;二是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比例分两档。

具体为:一是对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MPA评估结果均在B级(含)以上,且2017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量占本机构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的比例达到1.5%,或2017年末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占本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到1.5%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相同类型金融机构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二是对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MPA评估结果均在B级(含)以上,且2017年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增量占本机构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的比例达到10%,或2017年末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占本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达到10%的金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在相同类型金融机构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基础上下调1.5个百分点。

二、考核情况及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

(一)乌鲁木齐银行

你行未达到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MPA评估结果均在B级以上的标准,主要原因是广义信贷增长过快,资本充足率低于MPA评估中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要求。2017年末,你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50.54亿元,余额占本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7.88%。

自2018年1月25日起,你行执行相同类型金融机构正常存款准备金率15%。

(二)新疆银行

你行成立于2016年12月,按照政策规定金融机构成立未满三年不参加MPA评估,视同符合宏观审慎经营标准。2017年末,你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2.92亿元,占本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4.82%;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全年新增2.92亿元,增量占本行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的4.82%。

自2018年1月25日起,你行执行14.5%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天山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达到上年三个季度(含)以上MPA评估结果均在B级(含)以上的标准。2017年末,你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65.47亿元,余额占本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7.12%。

自2018年1月25日起,你行执行13.5%的存款准备金率。

请三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存款准备金交存工作,确保及时足额交存准备金。同时,要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将信贷资源向普惠金融领域倾斜。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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