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与管理意见》(银发﹝2020﹞307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哈密市分行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
<哈密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修订)>
的通知》(哈银发〔2013〕18号);
哈密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修订)> 2.《关于印发人民银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辖区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哈银办〔2014〕62号); 3.《中国人民银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哈密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分类评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哈银发〔2017〕6号)。 以上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废止。 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哈银发〔2018〕94号)。
中国人民银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哈密市分行 202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