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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办理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196号〔财政经济类〕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汉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第196号〔财政经济类〕)已收悉,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并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党政领导同志领衔督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相关工作的通知》(新人常办电〔2023〕36号)要求,联合新疆银保监局制定了《关于办理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96号〔财政经济类〕建议的工作方案》,推动建议办理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联合银保监部门,组织塔城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代表建议所涉及的57家企业(1家重复统计,实为56家)实施一对一对接走访对接,经摸排,32家企业已获得融资支持,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近三年,辖内金融机构累计向32家企业发放贷款15.67亿元,截至2023年2月末,贷款余额7.19亿元,其中26家信贷得到全部满足,6家因负债过高、缺乏抵质押物等原因获得部分满足。其余24家企业中,12家暂无融资需求,另外12家,因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暂未营业以及为他人担保、他人出险等原因暂不符合信贷准入条件。

  56家企业摸排情况汇总表

  

  融资得到满足企业家数

暂无融资需求企业家数

  暂未获得信贷支持家数及原因

全部得到满足

部分得到满足

对接融资需求阶段

暂未营业

失信被执行人

其他

26

6

12

3

3

2

4

  
   根据调查摸排情况,通过分类解决,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针对与金融机构建有合作关系的32家企业,形成深化合作企业台帐;12家无信贷需求且尚未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合作关系的企业,由基本账户开立金融机构进行拓展和业务辅导,帮助企业早日符合准入条件,形成辅导企业台帐;12家未达到准入的企业,金融机构要保持沟通,形成沟通企业台帐。通过分类解决,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建议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新疆新天骏面粉有限公司需求5亿元左右资金”问题。经实地走访和电话沟通,该公司暂无融资需求。目前,该公司日处理面粉约为300吨左右,融资需求呈周期性波动,在收购小麦旺季时资金需求大,目前企业融资能够满足企业生产需要。自2019年以来,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新天骏提供信贷支持10笔,累计发放贷款2.4亿元,2022年累计发放贷款5210万元,贷款余额0.35亿元。

  据走访了解,当前新天骏面粉有限公司正处在重组阶段,2021年12月29日,该公司与新疆中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新天骏股权合作协议》、《新天骏托管协议》,由中泰农业公司全面托管新天骏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销售及管理等。目前审计、评估、法律尽调仍在进行,企业主体并不符合续作融资的条件,待重组完成后,企业恢复正常的周期性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将跟进给予信贷支持。

  (二)关于“容错机制方面适当提高发放民营企业贷款不良责任追究的容忍度”问题。代表所提建议符合当前政策精神,近年来,围绕疫情防控、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中国银保监会明确提出提高普惠小微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即“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2022年人民银行总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全辖137家银行机构均建立了尽职免责制度细则并确保制度的执行。如,建设银行制定小企业信贷业务责任认定操作规程,华夏银行制定小微业务尽职免责实施细则,额敏县联社2022年按照相关工作办法启动尽职免责程序,给予8人免于责任追究,涉及小微企业贷款金额4116万元。风险管理是银行核心功能,此项工作仍在细化优化过程,但也绝不能借口提高容忍度而放松资产质量管理。

  (三)关于“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主动延长贷款期限,更大范围推广无还本还贷类产品”问题。我行高度重视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将其作为疫情阶段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重要抓手。如,组织开展“融资纾困直通车”专项行动,全链条解决延期、罚息减免、征信权益保护及“复工复产贷”发放等诉求,帮助小微企业减压解困。疫情期间,针对人员静默管理,要求金融机构以微信截图、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客户授权凭据开展“容缺办理”;针对市场主体征信记录及罚息顾虑问题,要求金融机构针对延期贷款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逾期贷款罚息和相关费用。2022年度,全辖共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金额249.4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43万户,其中无还本续贷67.07亿元,占比26.9%。2023年度,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满足企业贷款延期需求。

  (四)关于“增加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建议。新疆银保监局将强化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列入今年普惠金融工作要点,继续发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我行也将持续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监测通报机制,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监测力度,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引导机构做好企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以点带面,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在增加信用贷、培育首贷户、实施无还本续贷、推广“随借随还”模式上发力,提升重点领域服务精准度,拓展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渠道。

  (二)持续规范利率定价行为。更好地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作用,为地方法人银行注入更多低成本资金,促进涉农、小微等薄弱环节贷款利率中枢合理下行。联合新疆银保监局等在全区开展贷款利率定价不正之风和失范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三)持续发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挥棒作用。按季从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增速、利率、户数以及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等维度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辖内大型银行评估结果通过人民银行总行通报至其上级行,持续发挥效果评估“指挥棒”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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