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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答复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类第194号建议的函

侯旭杰、尤良英、程金刚、阿斯亚·吾麦尔、艾买·达尼代表:

  您于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尽快在阿拉尔市设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疆人民银行系统工作的关心,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高度重视辖区分支机构管理和建设,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随着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新疆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履职工作也面临着新要求和新挑战。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始终高度关注包括阿拉尔市在内等县域设立(恢复)人民银行分支行的问题,先后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并通过多种途径向上级行汇报沟通,按照轻重缓急、确有必要的原则,向总行申请分批次增设或恢复新疆辖区人民银行县级分支机构。特别是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带领新疆人民银行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在加大对兵团金融支持、健全完善金融服务、推动兵团深化改革及向南发展等方面持续深入调研,积极向总行争取支持,向总行申请优先在南疆兵团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增设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推动基层央行职责在兵团新建城市有效覆盖,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兵团发展作用。目前,根据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编办正积极研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事宜。人民银行总行将积极向中央编办反映,在南疆阿拉尔市增设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问题。

  今后一段时期,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积极配合上级党委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和调整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体制的工作部署,在继续做好调研、汇报和争取工作的同时,督促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积极推进阿拉尔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工作职责,加强地方金融事务协调,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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