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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答复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类第218号提案的函

吾布力阿西木·艾买提委员

  您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提案》(第218号)收悉。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支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我行履职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介绍

  (一)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已在全国推广

  2020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明确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对于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符合以下两点条件:(一)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二)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银行自行评估后就可纳入其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范围,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后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支付命令函》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二)NRA账户内资金可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办理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15号),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的收支范围包括:(一)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收支;(二)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支;(三)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款项及利息收支;(四)从同名或其他NRA账户获得的收入;(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收支项目;(六)NRA账户为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转为定期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七)境外机构可将NRA账户资金用作质押境内融资。

  二、答复意见

  (一)关于“将喀什经济开发区纳入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区域”,鉴于汇发〔2020〕8号政策出台后,全国各地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政策尺度一致,喀什经济开发区无需另行提出试点需求。

  (二)关于“将喀什经济开发区纳入NRA账户试点区域”,人民银行关于NRA账户开立及资金使用的政策全国统一,且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广泛,可以用于各类经常项下以及已开放的资本项下业务跨境结算。目前NRA账户的主要开立和使用对象为境外机构,现行政策对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境内证券投资等均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完全能够满足境外机构的交易结算需求,无需另行申请NRA账户试点。

  感谢您对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以上意见供参考,如有异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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